让更多中小航企共享政策红利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面对环境的改善,航运业要做怎样的努力,才能抓住这样的政策红利?
当下,在客户越来越需要更为一体化的供应链服务的市场环境下,沿海运输的市场集中度逐步提升,不同的细分市场都呈现集中化趋势,形成了各自领域的头部企业,这些企业就是中型航运企业或者供应链企业。小型航运企业应当嵌入这样的供应链体系,为相应的头部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由此形成以中型企业为支撑的产业生态系统,抵御市场的波动风险并获得恰当的市场回报。《指导意见》中所提出的引导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相关举措,可以帮助这些中小企业获得帮助。
对中小航企来说,央企所搭建的供应链网络框架可以成为他们“走出去”的“庇护伞”,在央企搭建的平台下提供专业化服务也应成为中小企业的优势。笔者了解到,中远海运、招商局和中交建等航运央企已经在“一带一路”沿线诸多节点和航线上进行了布局,搭建了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大平台。特别招商局所开展的“前港中区后城”需要中小企业嵌入相应的产业链和供应链,形成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集团式冲锋。中小航企有条件借助这样的平台,在当地的市场环境下获取当地的发展红利。《指导意见》中所提出的支持对外合作与交流的相关举措,可以为“走出去”的中小企业提供支持。
再看内河运输,内河航运是民营企业和小型航运企业的天下,“小散乱”是内河航运的基本特征。新时期内河运输的核心,是让水运物流平台成为集聚内河航运资源的核心力量。水运物流平台通过其所提供的船货匹配服务和多式联运服务,可延伸出信用服务、金融服务乃至咨询服务,同时还可以为政府的行业监管提供解决方案,是新时期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指导意见》中所提出的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化服务的相关举措,将为此领域的中小航运企业发展提供支持。
更为重要的是,行业主管部门要增强行业的市场透明度,及时披露各领域市场的供需动态,让中小航企在造船和扩张的时候有更为全面的信息支撑。同时,还需要搭建为他们发声的协会,让其能够为这些企业在纵向沟通与横向协调、利益聚合与表达、规则建立与自律、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中小航企要找到为自己代言的组织,这样的组织也能够为水运行业的制度构建发挥积极作用。行业高端智库也将在充分听取中小企业诉求的情况下,推动行业制度和政策向更为良性的方向改变。
(本文发表于2019年4月9日中国水运报的中运论坛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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