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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汉江将建设船舶生活污水集中上岸点

12月5日,记者从宜昌召开的湖北船舶港口污染防治暨建设一流内河港口现场推进会上获悉,为解决船上污染物收集处置及港口接收设施能力不足和与转运处置设施衔接不畅的突出问题,湖北在长江汉江将建船舶生活污水集中上岸点,落实接收、转运、处置各环节主体责任,确保全过程不发生第二污染。 当日,湖北省各地市州港

      12月5日,记者从宜昌召开的湖北船舶港口污染防治暨建设一流内河港口现场推进会上获悉,为解决船上污染物收集处置及港口接收设施能力不足和与转运处置设施衔接不畅的突出问题,湖北在长江汉江将建船舶生活污水集中上岸点,落实接收、转运、处置各环节主体责任,确保全过程不发生第二污染。

       当日,湖北省各地市州港航部门和龙头港口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在夷陵、秭归参观了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运转、信息化系统“净小宜”演示,三峡坝区水上服务区,港口岸电等绿色发展项目,7家单位交流了经验做法。

       目前,针对全省船舶港口污染防治面临的严峻形势,会议要求建设的船舶污染生活污水集中上岸点具备生活污水收集、储运和预处理能力,并与城市生活污水管网或者港口企业自身的生活污水处理厂相连接。

       此外,会上还提出,全省各港航单位及港口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切实打好船舶港口污染防治攻坚战。船检机构要依法开展船舶检验,发现不符合环保技术法规要求的船舶,收回船检证书,通报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和交通运输(港口)管理部门;海事机构要以客船、危险品船为重点,对船舶污染物偷排超排、垃圾随意丢弃、船舶非法洗舱等违法行为重点加强监管,对不符合排放标准要求的船舶采取限航、禁航、禁止过闸等措施;交通部门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落实行业管理责任,以现码头环保违法行为通报环保部门实施处罚,对严重违法和隐患,要采取限制作业,直至撤销港口经营许可。按照经营规模化、口岸使利化、发展绿色化、服务品质化、区域一体化的要求,努力将武汉等主要港口打造成世界一流的内河强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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