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员最低基薪标准在2019年基础上增长4%
作者:船员考事网 发表日期:2019/12/4
2019年12月2日,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与中国船东协会在上海开展中国海员工资福利集体协商,签订了2020年—2021年周期的船员集体协议。
2019年12月2日,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与中国船东协会在上海开展中国海员工资福利集体协商,签订了2020年—2021年周期的船员集体协议。协商中,双方秉持“和平友好、以诚相待,遵纪守法、有理有据,共建共享、互利共赢,立足中国、放眼世界”的原则,对2019年集体协议执行情况和中国船员的各项劳动标准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有效的探讨,最终对以下标准的增长达成一致意见:
1、2020年—2021年,中国船员最低基薪标准,在2019年基础上增长4%;
2、2021年,中国船员最低伙食费标准在2019年基础上每人每天增加1美元;
3、在遣返的规定条款中增加“船员配偶的父母死亡或病危”情形;
4、40岁(含)及以上工亡船员最低死亡赔偿标准根据年龄不同,分别增加了2个月—22个月在船工资收入。
中国船员集体协商机制正式启动于2009年,至今已经坚持开展了11次。多年来,双方通过集体协商先后建立船员最低工资制度、完善中国船员工资结构、出台船员伤病亡处理行业标准、制定集体协议签约备案机制,在保障船员合法权益,贯彻落实《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推动航运业健康稳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协议的有效期为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集体协商现场
▲中国船东协会常务副会长张守国参加座谈
▲签订集体协议结束后,双方参加集体协商人员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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