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邮船遭澳大利亚联邦法院罚款2500万美元
澳洲竞争及消费者委员会(Australian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 ACCC)官网消息,澳大利亚时间8月3日当地联邦法院(Federal Court)裁定,日本邮船卡特尔行为被判定为违法行为,并责令其缴纳2500万美元罚款,而该笔罚款金额是澳大利亚竞争及消费委员会历史上第二高罚款。而该判定结果也意味着当地《2010年竞争与消费者法案》中涉及卡塔尔条例的案件,第一次起诉成功。
据航运界网了解,卡特尔(cartel)即垄断协议,是指经营者之间达成或者采取的旨在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和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在此案件中,经澳洲竞争及消费者委员会深入调查,联邦检察官(Commonwealth Director of Public Prosecutions, CDPP)指控,日本邮船在2009年至2012年期间与其他航运公司在汽车运输过程中,有违卡特尔条例。
上述垄断运营至少追溯到1997年2月,并影响到日本邮船及其他船公司承运的以尼桑、铃木、本田、丰田和马自达在内的汽车制造商为代表自亚洲、美国、欧洲经海路运至澳洲之间的汽车运输。
澳洲竞争及消费者委员会主席Rod Sims十分赞同上述裁定结果,并表示:“澳大利亚对车辆进口的依赖度相对较高。因此,在车辆运至澳大利亚的过程中,长期存在的垄断协议十分令人担忧。此次根据澳洲竞争与消费者法案,对日本邮船处以巨额罚款,而该笔罚款也是该法案自施行以来的第二高罚金,”
Wigney法官表示:“此案件实际罚金高达5000万美元,而根据日本邮船过去、未来的请求及配合调查情况,酌情处理,予以2500万美元罚款,享五折优惠。”
在本案中,最高罚款金额是以日本邮船违法的前12个月内所取得的与澳大利亚有关的实际年营收的10%计算的。若以该方式计算,日本邮船该处以1亿美元的高额罚款。
澳洲竞争及消费者委员会主席Rod Sims称:“联邦法院今日对日本邮船的处罚,对日本邮船乃至整个航运业来说,都具有警示作用,同时也进一步证明了联邦检察官与澳洲竞争及消费者委员会能够并将会依法惩处卡特尔行为,并强调当局者或将宽大处理早日合作的相关利益方。”
Wigney法官在判决中表示:“日本邮船的卡特尔行为从根本上影响了或至少可能影响了澳大利亚企业及消费者利益。而本次对于日邮的处罚将对澳大利亚跨国公司发出强有力的信号,即澳大利亚不容忍垄断行为,且将被严厉处理。”
来源:航运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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