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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饮酒+回屋睡觉, 驾驶台4小时"真空"!...该拐不拐, 一头撞岸!

驾驶生命财产如此贵重的水上交通物,应当打起十二分精神。

一艘海上航行的船舶,就是移动的巨额资产,船舶自身的造价+所载货物,动辄数亿美元,更重要的是事关数十名船员的生命。

驾驶生命财产如此贵重的水上交通物,应当打起十二分精神。然而,即使警钟常鸣,各种因疏忽、失职导致的海上事故还是屡屡发生,甚至重复上演,令人扼腕痛惜。

近日,丹麦海事事故调查委员会(DMAIB)就最新发布了一起事故的调查报告,一艘船的船员,在夜间值班期间离开驾驶室,回住舱睡着了!导致船舶搁浅...

——这样的场景,似乎不止一次发生

2022年1月16日,丹麦海事事故调查委员会(DMAIB) 发布了关于一艘沿海货轮Beaumaiden号在波罗的海博恩霍尔姆岛附近搁浅的报告。DMAIB总结说,由于船长离开驾驶台,并在他的住舱里睡着了,使得该船4个小时里都是无人驾驶,最终在该拐弯时依然径直航行,最终开到岸边搁浅了。

DMAIB在报告中说,2021年10月15日,Beaumaiden号满载3,000吨化肥从比利时安特卫普启航,航经易北河和基尔运河至波罗的海,并向东行驶前往爱沙尼亚塔林,船上共7名船员。 

船长饮酒后,在驾驶台值班边听音乐边电话聊天

10月17日 1700时左右,Beaumaiden号船长醒来吃晚饭,然后回到他的住舱喝了一杯酒并看了会电影(根据公司规定,啤酒和酒精是允许带上船的)。

晚上2000时左右,船长去驾驶台接大副的班。简短交谈后,船长拿起了手表,按照船上的惯例,他独自一人,没有AB 值班。 而大副也并没有注意到船长的行为有任何异常。

这艘船在一个长而直的东北航道上稳定行驶,她的下一个转弯大约需要4个小时。周围船舶很少,船长一边在驾驶台听音乐,一边与他的朋友们进行了几次电话交谈。

DMAIB在报告中说,过了一会儿,船长就离开驾驶台下楼去他的住舱小屋,随后又端了一杯酒回到驾驶台。 

又回到住舱,想睡几分钟,结果彻底睡过去

驾驶台4个小时都没人,该拐弯时还直航

“几个小时后,他又回到自己的住舱小屋取个物品,然而回到他的小屋里,他感到疲倦,决定在床上小睡几分钟,但他彻底睡着了,以至于此后近4个小时里驾驶台都没有人值班。”DMAIB在报告中写道。 

与此同时,从航迹上看,Beaumaiden号以同样的航线和速度继续前进,当经过航线拐点需要转弯时,依然径直向前航行,直奔丹麦博恩霍尔姆岛的岸边。

大约凌晨0255时,丹麦海上交通管制当局注意到这艘船的危险势头,立即试图通过甚高频和卫星通信电话联系Beaumaiden号驾驶台,但没有人回应。 

轮机长被剧烈震动惊醒,船搁浅了

凌晨0325时,Beaumaiden号轮机长被剧烈的震动惊醒,他意识到船搁浅了。

轮机长立即跑到驾驶台去调查。当到达驾驶台时,发现警报正在响亮的播放。他将CPP 螺旋桨调回零,然后立即去找船长和大副。轮机长、大副和其他船员一起检查了船首和船尾是否有进水的情况。 

船长、大副和轮机长来到驾驶台后,经商量,决定先让船后退后起浮,然而没有成功。 

DMAIB发现,船长嫌麻烦,竟还关闭了值班报警器

随后,DMAIB的调查人员在登船检查中,还发现该船的驾驶台航行值班警报系统(BNWAS) 不能正常工作,因为已被关闭。

根据DMAIB 的说法,船长习惯于将其关闭,因为它的重置按钮位于不方便的地方,并且他发现需要“每3-12 分钟不得不不断从导航椅上站起来以关闭它,很烦人”。而该系统会在船舶偏离航线时发出警报。 

船长被拘留

事故发生后,丹麦当局通知该船船长,该船已被扣留,并且未经批准不允许通过打捞计划重新上浮。

丹麦海岸警卫队于凌晨0525 到达船上,并检测了船长的血液酒精含量,在确定超过法定限度后,以涉嫌醉酒的罪名将船长拘留。

丹麦当局指出,该船的管理公司没有遵守禁止在船上饮用酒精的程序,“允许饮酒,允许喝啤酒”。报告称,船长负责监控船员的酒精运送和随后的饮用情况,然而自己因为饮酒酿祸。

在DMAIB的调查报告发布后,该船船公司决定改变其规定,决定“即刻起,对船上毒品和酒精实行零容忍规定”。

船员饮酒不仅影响船舶航行安全,也关乎船员自身安全,国内相关法规也对船员饮酒限制及罚则作出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10号)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船员不得酗酒。值班人员在值班前四小时内禁止饮酒,且值班期间血液酒精浓度(BAC)不高于0.05%或呼吸中酒精浓度不高于0.25mg/L。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0号)船员在船上值班期间,体内酒精含量超过规定标准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给予扣留船员适任证书6个月至24个月直至吊销船员适任证书的处罚。发生事故的,按照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给予扣留或者吊销船员适任证书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0号)第十五条规定:严禁船员酗酒,值班船员在值班前4小时内及值班期间禁止饮酒,且值班期间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不得超过0.05%或者呼吸中酒精浓度不高于0.25mg/L。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1号)第十一条规定:船员在船在岗期间饮酒,体内酒精含量超过规定标准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给予扣留船员服务簿、船员适任证书6个月至24个月直至吊销船员服务簿、船员适任证书的处罚。

?《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9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渡运时,船员、渡工不得酒后驾驶,不得疲劳值班。第四十二条规定:渡船船员、渡工酒后驾船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对船员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处500元以下罚款,并对渡船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处20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法记分办法》(海船员〔2015〕600号)规定:海船船员水上交通安全类违法记分分值标准,船舶、设施上的人员在船上值班期间,体内酒精含量超过规定标准的对当事船员记15分;内河船舶船员水上交通安全类违法记分分值标准,在船在岗期间饮酒,体内酒精含量超过规定标准的对饮酒者记15分。

春节临近 特别提醒

春节临近,有些公司或船舶有组织聚餐的传统,且近日寒潮大风天气频发,个别船员有喝两杯酒暖暖身的爱好。在此郑重提醒:为了航行安全,严禁酒驾!尤其是临近年关航次任务重,切勿饮酒后存在侥幸心理驾驶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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