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请注意:5月1日起五项新规正式施行
作者:中国交通报 发表日期:2016/5/4
5月1日起,《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等5项新规正式施行,对航运企业和船员都将产生重要影响。
《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对《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申请、签发以及适任考试进行了具体规定。
《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对内河货船在航行中和停泊时的驾驶值班安排提出了
5月1日起,《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等5项新规正式施行,对航运企业和船员都将产生重要影响。
《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对《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申请、签发以及适任考试进行了具体规定。
《内河船舶船员值班规则》:对内河货船在航行中和停泊时的驾驶值班安排提出了更为具体和高标准的要求。
《船舶检验管理规定》:对船舶检验机构和人员、法定检验、入级检验、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范、检验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作了具体详细阐述。
《关于调整船舶吨位丈量统一管理模式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不再签发船舶吨位证书;海事管理机构不再对新建船舶进行全面吨位丈量复核和发证,改为随机抽样检查;现有非入级船舶尚未进行复核发证的,各直属海事局、省级地方海事局按照《船舶吨位丈量统一管理实施方案》规定的分工和时间完成吨位复核发证工作;现有入级船舶由中国船级社发证。
《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提高了船舶及其作业活动对内河水域环境保护的标准和要求,明确提出了五项禁止排放的要求,并明确了港口、码头、装卸站以及从事船舶修造、打捞、拆解的单位应当接收靠泊作业船舶的污染物的义务和规范了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船舶投保船舶污染损害责任保险;从燃油质量、清洁能源和使用岸电三个方面,增加了船舶使用燃料标准的有关要求,并鼓励船舶使用清洁能源,要求船舶靠港后应当优先使用岸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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