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拖带创记录 青岛海事局推“定制化”服务保安全
随着“半岛蓝色经济区”战略的深入实施,青岛海西湾海洋装备制造和修造船产业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导管架、钻井平台、港机装备等大型海洋装备通过拖带作业出口到世界各地。2014年,青岛辖区大型拖带作业次数屡创记录、达到42次,同比增长121%,刨除恶劣天气影响,平均每周青岛辖区都有大型拖带作业,作业水域主要在团岛、主航道等通航密集水域。
大型拖带具有速度慢、尺度大、操纵困难、气象窗口要求高等特点,港口水域拖带时受通航密度影响一般会采用短缆拖带,机动性增强的同时也增大了断缆的风险。
为有效应对大型拖带对通航安全的影响,全力支持青岛海洋经济发展,青岛海事局主动作为,以区域经济发展需求为导向,结合蓝色经济阶段性发展特征,实行服务发展“定制化”举措。
一是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监督检查施工作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积极开展作业前协调工作,对拖带作业提出合理安全建议。
二是从源头上实施规范化管理,严格作业审批,重点核实拖检报告、拖带方案及应急预案等材料。对现场实施精细化管理,即:按照事先制定的现场检查清单,现场执法人员对主拖揽、连接卸扣、航行作业灯号等重点项目实施精细化检查,确保申报材料与拖带现场实际一致,保障拖带作业安全。
三是加强海事处与VTS间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通过科学监管平台与VTS系统做到海事处与VTS间的无缝衔接,作业船舶相关动态尽在掌控,指派现场护航船艇全程保障安全,实现动静结合、全程监控。
四是加快信息流转,按照作业方申请及时发布航行警告,起拖前后通过VTS及时发布通航安全信息,恶劣天气海况来临前及时发布预警,并将拖带航程时段内的相关安全信息及时告知作业方,必要时对其采取禁限航措施。
五是强化应急保障,制定应急保障方案,提前协调港口集团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有足够力量进行处置。
2015年,青岛海事局将进一步深化大型拖带作业监管与服务举措,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同时加大服务力度,以实际行动保障青岛经济实现蓝色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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