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长江海事严查三类“重点” 便利“诚信”船舶

中国水运网4月15日讯  为了构建以船舶、船员、船公司和船检为主体的“四位一体”长江水上诚信管理体系,鼓励和促进航运公司及其船员自觉遵守水运法律法规,保障长江水上交通安全,长江海事部门通过严查三类“重点”、便利“诚信”

中国水运网4月15日讯  为了构建以船舶、船员、船公司和船检为主体的“四位一体”长江水上诚信管理体系,鼓励和促进航运公司及其船员自觉遵守水运法律法规,保障长江水上交通安全,长江海事部门通过严查三类“重点”、便利“诚信”船舶的方式强化水上安全监管工作。

三类“重点”即将安全状况不良的航运公司列为重点监管航运公司;将2013年度运输船舶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当班船员、累计被计分15分及以上船员、累计被计分4次及以上船员等三类船员,列为重点跟踪管理船员;将载运一类危险货物单壳液货船、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重点跟踪船舶、2013年度长江海事局“黑名单”船舶、2013年度发生一般及以上水上交通事故或污染事故的船舶、2013年度发生3次以上海事违法行为的船舶、2013年度发生违法行为或被滞留的危险品船舶等六类船舶列为重点监管船舶。

对待此三类“重点”,海事部门将一律实行到港必查,并从严处理其相关海事违法行为,必要时通报相关的管理部门予以处置。

相反,对于那些两年内在船舶安全检查中未被滞留;两年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水上交通事故或污染事故;两年内未发生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违法行为;公司及其船舶已实施安全管理体系并取得DOC和SMC证明书两年以上,且公司在最近两年内未被实施跟踪审核的船舶将可参选“诚信船舶”评选。而一旦被评为“诚信船舶”后,将享受简化船舶报港方式、减少船舶安全检查频次、禁航后优先放行、简化船舶中间审核、船舶港务费定期结算等九项优惠便利措施。

 

来源:中国水运网

最新培训

最新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