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成员国签署亚太经社会《政府间陆港协定》
作者:船员考事网 发表日期:2013/11/12
11月7日,亚美尼亚、柬埔寨、中国、印尼、伊朗、老挝、蒙古、缅甸、尼泊尔、韩国、俄罗斯、塔吉克斯坦、泰国和越南等14个成员国在泰国曼谷签署了联合国亚太经社会(ESCAP)《政府间陆港协定》。ESCAP执行秘书海泽出席签字仪式并致辞,中国驻泰国大使宁赋魁代表中国政府签字。
今年5月,ESCAP第
11月7日,亚美尼亚、柬埔寨、中国、印尼、伊朗、老挝、蒙古、缅甸、尼泊尔、韩国、俄罗斯、塔吉克斯坦、泰国和越南等14个成员国在泰国曼谷签署了联合国亚太经社会(ESCAP)《政府间陆港协定》。ESCAP执行秘书海泽出席签字仪式并致辞,中国驻泰国大使宁赋魁代表中国政府签字。
今年5月,ESCAP第69届年会正式通过了《政府间陆港协定》文本,这是继《亚洲公路网政府间协定》和《泛亚铁路协定》之后,ESCAP通过的第三个交通领域的政府间协定,目的是进一步完善亚太地区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充分发挥亚洲公路网和泛亚铁路网的作用,便利和促进亚太地区各国之间的经贸往来。《政府间陆港协定》包括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正文内容涉及陆港的定义、确定和发展以及修订程序及其他一般规定,附件规定了陆港的基本条件和各国陆港清单以及陆港发展营运的指导原则。
《政府间陆港协定》的通过和签署,标志着亚太地区互联互通的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已基本构成,为亚太地区多式联运和物流业的发展以及运输便利化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将进一步有效促进区域互联互通和经济社会发展。
来源: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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